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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个月后,案子开庭。
我穿了一件白衬衫。
头发扎起来,没有化妆。
沈雨桐陪我去的,她穿了一身黑,站在我旁边,像一堵墙。
苏景琛被带上被告席的时候,我看到了他。瘦了很多。
头发剃了,穿着橘黄色的马甲。眼眶凹进去,颧骨凸出来。
他以前最讨厌胖的人,现在他自己瘦成了骨头。
他看到了我。眼神闪了一下,然后移开了。
法官宣读起诉书。
诈骗罪,非法拘禁罪,故意伤害罪,组织、领导传销活动罪。
念了十分钟。他的律师站起来。
“法官,我的当事人不承认故意伤害罪。他没有对原告使用过暴力。”
我举手。法官看了我一眼。“原告可以发言。”
我站起来。“他没有用手打我。他用话打了我四年。”
“每一句‘你太胖了’都是一巴掌。”
“每一句‘除了我没人要你’都是一脚。”
“他把我打成了这样。”我指了指自己的脸。
“整容五次。他说我丑,我信了。”
“他说我不够好,我信了。”
“他说我离开他活不下去,我信了。”
“这不是暴力吗?”
法庭里很安静。他的律师张了张嘴,没说话。
苏景琛站起来。他看着我的眼睛。
“对不起。”
我笑了。
那个笑容很轻,但所有人都看到了。
“你的对不起,值多少钱?”
“你标过价的。二十五万。你在我身上赚了一百多万。你的对不起值二十五万吗?”
他的脸白了。
我拿起那份《1号驯化记录》。念出来。
“第一周,建立信任。目标对象刚失去父母,情绪脆弱。已完成。”
“第三个月,隔离社交。成功挑拨其与闺蜜关系。已完成。”
“第三年,彻底奴化。奴化度95。”
“第四年,榨干阶段。下一步计划:打包出售至境外。”
我念完最后一行,看向他。
“这是你的操作手册。你的产品。1号。我。”
他没有说话。他的嘴唇在抖。
法官问他还有什么要说的。
他摇了摇头。
宣判。
诈骗罪,成立。
非法拘禁罪,成立。
故意伤害罪,成立。
组织、领导传销活动罪,成立。
数罪并罚,二十年。
他没有回头看。
法警把他带走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