种乍一眼在看互联网还没发展起来时候的地摊杂志既视感。林远试着搜索了一下几个书名,他发现网文市场还没有出现盗墓类题材,盗墓题材的市场还完全空白。所以,现在的读者能否接受《盗墓笔记》这种题材的书?林远也不知道。“写就是了,剩下的交给市场来验证。”投稿需要两万字的正文+大纲。林远先给自己注册了一个作者账号,在起笔名上他没有过多犹豫。[是否使用“路遥”作为您的笔名?]林远点击确定,然后就显示账号成功注册。之所以选“路遥”作为笔名,林远也是瞎取的,因为这是自己名字的首字母缩写。不过这也让林远想到了前世的一句话: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。“今天首接把两万字正文写出来投稿。”电脑下载红石码字,然后开干。脑海中的《盗墓笔记》徐徐翻开....大纲细纲人设林远统统不需要,他只需要照着抄就完事了。第一章:我家老爷子是土夫子,什么是土夫子?就是盗墓贼。不过他们平常管盗墓叫倒斗,意思就是把墓葬翻开,从墓主人手里抢东西。历史上最早的盗墓可以追溯到春秋时期,盗墓分南北两派,我爷爷大概属于南派,我家的事情还要从年前的镖子岭说起.....房间里很安静,只有噼里啪啦的键盘声。滴滴滴!手机闹钟响起。林远停下笔,长舒了口气。“到晚饭时间了,我竟然不知不觉间写了西个多小时……”西个小时,林远共写了一万字,他有点高估了自己的手速。虽然剧情都是现成的,可林远打字的手速太慢,而且错别字又多,大部分码字时间都浪费在删删减减中。只怪本该上网的年纪把时间浪费在了学习上....活动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