屋子里,这次有三个人。我哥把我推了进去,轻车熟路的和三个人说:“一人五百,先交钱。”我看见他们每人掏出五张钞票,交给哥哥。哥哥靠在门框上,喜滋滋地数钱。发觉我在盯着他,转过脸来,冷冷地说:“你别看着我,我这样也是让你少受几次苦。”说着,他把钱塞进荷包里,转过身,又出去了。我的哭喊声淹没在厚重的杂草堆里。在那之后没几天,哥哥抱回了一台最新款的任天堂游戏机。我看见上面的标价,两千元。一个人五百,四个人,正好是两千元。那是我哥给我的清白,标的价码。他出卖我的身体给别人。就只为了换一台他想要的游戏机。哥哥把游戏机搂在怀里,左看看,右看看。最终,他把目光落在了我身上,露出洋洋得意的笑。在那一刻,我在他眼中,不再是爸妈嘴里的赔钱货。我是他的摇钱树。我的身体,是他的摇钱树。我逃进了房间里,把门锁住。也不去打工。任我爸妈在门外,扯着嗓子骂翻了天,我也不肯开门。这样不知持续了多久,忽然,我听见门外传来一声轰鸣。是爸爸砸开了门。他横冲直撞着走到我面前,二话不说,就打了我一巴掌。“死丫头!还学会乱玩儿了?你看你干的好事!”把一台手机扔到我怀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