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到市里,我推开家门的那一刻,恍如隔世。
身为市供销社主任的父亲,看着我粗糙的双手和消瘦的脸颊,眼眶瞬间红了。
他拍了拍我的肩膀。
“回来就好,爸这就去给你安排供销社的铁饭碗。”
我摇了摇头。
“爸,我不回供销社上班了。”
“我要下海做生意。”
父亲愣住了,但在听完我对南方市场和政策动向的分析后,他眼中闪过赞赏,毫不犹豫地拿出了家里的全部积蓄。
我利用供销社长期积累的渠道信息,敏锐地抓住了改革开放的第一波春风。
我只身南下广州,准备进第一批最时髦的喇叭裤和电子手表。
然而,商海远比我想象的险恶。
在广州火车站的仓库里,因为我没有当地的背景,一批价值两千块的货被地头蛇强行扣下。
对方甚至出言不逊,伸手要来扯我的衣领。
就在我准备拿砖头和他们拼命时。
仓库的大铁门被人一脚踹开。
陆京珩穿着一件黑色皮夹克,带着几个保镖出现在门口。
他打一个电话,那个嚣张的地头蛇就吓得冷汗直流,连连鞠躬道歉,双手把货奉上。
走出仓库,我长舒了一口气,转头看向陆京珩。
“陆少,这笔人情我记下了,以后一定还。”
陆京珩却停下脚步,点了一根烟,深邃的目光透过烟雾落在我的脸上。
“我不缺人情。”
“我看中你的商业头脑,我出关系和本金,你出人力和脑子。”
“我入股你的店,只分一成利,脏活累活我的人包了。”
我伸出手,用力握住他的手。
“成交,合作愉快。”
短短一年时间,我的“清婉服饰”在市中心最繁华的地段开出了三家分店。
日入斗金,我成了全市赫赫有名的第一批万元户。
我烫了时下最洋气的大波浪卷。
换下粗布褂子,穿上自己店里最时髦的红色呢子风衣。
踩着小皮鞋,整个人焕然一新。
在庆祝第三家分店开业的晚宴上,包厢里灯光璀璨。
陆京珩走到我身边,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丝绒盒子。
他拿出一枚流苏发卡,别在我的耳边。
“婉婉,你本该就是这样耀眼的。”
我抬起头,对视他的眼睛。
我第一次感受到了平等、势均力敌的爱情。
我不仅在商海里大杀四方,还利用业余时间疯狂复习。
我顺利考上了市里的夜大,补齐了学历的短板,彻底完成了阶层的跨越。
第二天,市里销量最大的报纸上刊登了我的专访。
头版头条的标题:《时代新女性的商海弄潮——记本市首个万元户大老板沈清婉》。
我把报纸拍在办公桌上,端起咖啡抿了一口。
“贺长风,不知道现在的你,在泥地里爬得开不开心?”"}