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岛的雨夹着一股潮气,下起来没完没了。
沈星瑜开的花店叫思让,就坐落在海滨小镇最繁华的一条商业街角。
思让的正对面本来没有店铺,前些天听房东说有个傻子高价买下了二层沿街民房。
刺青招牌挂上去时,裴琛和沈星瑜正站在花店门口。
陆景行隔着马路,眼睛像黏在沈星瑜身上。
京圈里人人皆知的清冷自持,不染尘埃的陆大设计师,如今成了南岛街头一个见不得光的跟踪狂。
“星瑜,别看他,脏了眼睛。”
裴琛揽过沈星瑜的肩膀,侧过身死死挡住陆景行的视线。
“嗯。”
沈星瑜冷淡地收回目光。
转过身进店。
可陆景行根本不在乎。
他只想待在沈星瑜身边,哪怕她恨他。
“星瑜,今天下雨天冷,我熬了红豆粥你以前在北城,下雨天最喜欢喝这个。”
陆景行声音沙哑得厉害。
他面色苍白,把保温桶往柜台上挪了挪。
露出手,上边布满了被开水烫出的水泡。
为了学这一碗红豆粥,他生生熬废了十几个砂锅。
他期待的看着沈星瑜。
可沈星瑜擦柜台的动作连顿都没顿一下,语气毫无涟漪:“垃圾桶在门外,自己扔,还是我帮你扔?”
“你胃不好,刚才还淋了点雨容易感冒。你喝一口哪怕就喝一口。”
陆景行眼眶猩红。
他现在不要面子了,只要沈星瑜能多跟他说一个字,他现在当场跪下都行。
“琛哥,店里有苍蝇,把门拉上吧。”
“陆总,听到了吗?星瑜嫌你恶心。”
裴琛居高临下俯视着他,眼底的鄙夷几乎要溢出来:“你在对街赖了一个星期,北城陆氏的脸面,都被你丢尽了。你现在像条疯狗一样死缠烂打,真的很下贱
。”
下贱。
这两个字,是以前陆景行用来羞辱沈星瑜的。
如今,因果轮转,结结实实地扇回了他自己的脸上。
陆景行指甲掐进掌心,颤声呢喃:“只要能跟星瑜说话,当狗又算得了什么。星瑜,结婚戒指我还带在身上”
大门在他面前死死关上。
陆景行地站了很久。
“我不走星瑜,我不走。”
他神经质地对着空气低喃。
直到深夜十一点,花店里的灯光彻底熄灭。